来滨江花园的路上,我看时间才8点,就很自然地认为他不会在家。
    所以现在“莫牧勋居然在家”
    这个事实,生生吓到了我。
    手里的包“啪”
    地一声掉在地上,他再次抬起头来,眼神充满探究的意味:“我有这么可怕吗?”
    “没有,没有。
    我只是没想到你会在家。”
    我尽量咧出微笑,但是想必是不怎么好看的。
    换完鞋,我拾起提包站在客厅,一时间不知道该干什么。
    心里那些莫名其妙的不可说的念头便蹦了出来——他昨天要了两次,今天呢,还要不要?另外他回来这么早,真是该死的令我紧张起来,我现在该干什么?是不说话回卧室?还是坐在这等着他安排?当我被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纠结得想要尖叫时,他抬了抬眼皮,低声问我:“你会做饭吗?”
    我点了点头:“嗯,会做一些一般的炒菜。”
    莫牧勋往厨房看了一眼。
    我立刻理解的他的意思——让我去给他做饭。
    做饭这个事情其实是难不倒我的,因为从小我就要操持我们家一家人的生活,后来嫁到陈家,更是要照顾着陈家父子三人。
    不过,我做的饭,顶多算是不难吃,绝对算不上色香味俱全,因为我本身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,更不可能做出来。
    我隐隐有些担忧:像莫牧勋这样的富家子,吃过那么多山珍海味,我做的饭他该不会嫌弃吧…不过,就算他嫌弃,我也没办法了。
    我不知道他爱吃什么,也别别扭扭地不想问他,就决定做两样自己拿手的。
    莫牧勋家的冰箱始终是满满当当而且归纳整齐的,要么就是他个人习惯比较好,要么就是平时有钟点工按时来家里收拾。
    我觉得应该是后者,毕竟他管理着那么大一个公司,不可能有时间采买新鲜食材和收拾家务。
    最终,我炒了一个番茄鸡蛋和一个蚝油生菜,煮了一碗两米粥。
    把晚饭端出来放在餐桌上的时候,他并没有说话,拿起筷子直接吃了起来。
    莫牧勋吃饭的样子很优雅,慢条斯理地一口一口吃得很慢,但是并不让人觉得拖沓拉杂。
    我想大概有教养的人都是这样吧,不像我们这种,从小就被父母催着“快点吃快点吃”
   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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