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连一些寻常的犯罪行为,处罚也相当重。
    比如斗殴致人重伤,根据情节轻重,可能会被处以徒刑甚至死刑;若是盗窃,除了追回赃物,还要根据盗窃数额和情节施以笞刑、杖刑,重者可能被流放。
    李佑继续翻看着,又看到关于家族伦理犯罪的条文,不禁皱起了眉头。
    若子孙咒骂、殴打长辈(父慈子孝),那可是大罪,要受到严厉惩处;兄弟之间若是为了争夺家产而互相伤害,同样也要被治罪。
    李佑忍不住询问老吏:“先生,这兄弟间因家产起纷争,真会被如此重罚吗?”
    老吏苦笑着说:“律法虽严,但也得看实际情况。
    前年城东陈记布庄,兄弟俩为三间铺面打得头破血流。
    最后哥哥挨了二十脊杖,弟弟配三百里。
    若是寒门小户,倒能劝和了事。
    可要是高门大族——"
    那官府自然会依法处置。
    毕竟这律法是维护世道安稳的根本,不能轻易废弛。”
    李佑点了点头,继续研读。
    这一看,才现这《唐律疏议》所涵盖的内容极为广泛,从官员的职守到百姓的日常行为,从田产交易到婚姻嫁娶,几乎无所不包。
    白天在刑房,李佑只看完了几篇。
    天色渐晚,他抱着这本《唐律疏议》,准备拿回县衙内宅接着看。
    临走前,他突然想起苏皓提的书童之事,便向老吏问道:“先生,我想问问,那义男(奴仆)入的是什么户籍呢?”
    老吏微微一愣,随后详细解释道:“户籍分主户和附户。
    与主人同住的义男,附籍在主家主户之下,视同主家的晚辈;若有自己的田产且分开居住的义男,则单独落籍为附户,地位与主家雇佣的帮工类似。
    另外,若是收养义男、义女时间不长,也按帮工来算。”
    李佑又问:“那何为帮工呢?”
    老吏叹了口气说:“这帮工啊,身份有些尴尬。
    在雇佣期间,他们地位低下,如同奴仆,要听从主家的差遣,甚至连家奴都能使唤他们;但若是雇佣期满,他们便可恢复自由身,子孙也能参加科举。”
    李佑这才明白,原来这唐代的帮工和自己原本理解的不太一样,民间都称其为“雇仆”
    ,和普通的短工、长工有着本质区别。
    虽然帮工地位不高,常受主家苛待,但好歹还有个盼头,不用改姓氏,子孙也有出头之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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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多谢先生赐教。”
    李佑拱手谢过老吏,怀揣着满腹心思,朝县衙内宅走去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崔洋终于回到了县城,但整日忙得脚不沾地,很少回县衙。
    他这次可真是胆大包天,竟将征收上来的秋粮全部扣下,拒不送往郑州府上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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